关于对办公用房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时间:2021-03-05 点击数:

各部门单位:

新学期办公用房调整搬迁工作已经结束,按照学校要求,现组织对办公用房面积进行专项检查,请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山东女子学院公用房屋管理办法》鲁女院发【2018】35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自查,办公用房不允许超面积超标准使用,如有超标使用现象请立即组织整改,资产管理处联合纪委将于2021年3月8日—12日进行专项监督检查,请认真填写附件1、2、3(其中行政部门填写附件1、2;二级学院填写附件1、3),检查时一并收回。

附:办公用房面积定额标准说明

职级

定额使用面积(㎡/人)

正厅

30

副厅

24

正处

18

副处

12

科级及以下

9

 

附:附件1、附件2、附件3

 

 

资产管理处

   20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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