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产管理员及固定资产变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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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3-13 点击数:
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规范化管理,确保今年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请各部门积极配合做好以下资产变更工作:
1、请于3月20日前完成本部门相关固定资产信息变更、交接、调拨并报资产管理处固定资产管理科审核;
2、请各部门于3月16日前将分管资产工作的负责人及资产管理员姓名、联系方式报送资产管理处固定资产管理科(办公楼303),并加入学校资产管理群201132453;
3、部门资产管理员如有变动,请于3月20日前做好本部门资产交接工作并报资产管理处固定资产管理科审核备案。
资产管理处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