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女子学院教学实训中心钢结构及采光顶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 购 人:山东女子学院、山东平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大学路2399号
联系方式:0531-86526851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兴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市中区经十路20637号文博写字楼310室
联系方式:0531- 82970551
二、采购项目名称:山东女子学院教学实训中心钢结构及采光顶工程
采购项目编号:SDXLCS-01-2018-1029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段 |
工程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含取费后暂列金额) |
无 |
教学实训中心钢结构及采光顶工程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潜在供应商; 2、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和幕墙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以往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实施能力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或"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等渠道查询查询投标主体信用记录,并打印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 5、参与本项目投标期间,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saic.gov.cn/)公示存在“经营异常信息”。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法规对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要求、规定。 |
153.104659万元 |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18年11月07日至2018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8:30-下午4:00。
2、地点:山东兴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市市中区经十路20637号文博写字楼310室)
3、方式: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携带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主体信用查询截图、《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法人授权书及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否则不予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合格或通过。
4、售价:450元/份,售后不退。
四、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11月19日13时30分至2018年11月1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女子学院办公楼第三会议室。
六、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11月1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女子学院办公楼第三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邵龙 汪欣欣
联系电话:0531-82970551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磋商文件。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发 布 人:山东兴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06日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内容 |
1 |
工程综合说明 |
项目名称:山东女子学院教学实训中心钢结构及采光顶工程 项目要求:总建筑面积19539.99㎡,地上六层,地下一层,层建筑高度24.9m。钢结构总面积约为886㎡,其中钢结构采光工程面积约为464㎡;钢结构楼梯共4挂,其中钢结构直梯1挂,钢结构螺旋楼梯3挂。(具体尺寸详见图纸)。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 项目说明”。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质量标准:合格。 保修期:符合国家规定且不低于五年。 工期要求:2019年6月30日前竣工并同时满足总包单位的进度要求。 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15日内,预付工程款合同额的10%; (2)工程主体完成后付至完成工程量的80%;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工程量的90%; 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并提交所有资料后28日内付至结算价款的95%; 剩余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2年后14日内支付。 工程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提交履约保证金(合同额的10%),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并且结算审计完成后付清。 |
2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3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潜在供应商; 2、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和幕墙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以往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实施能力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或"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等渠道查询查询投标主体信用记录,并打印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 5、参与本项目投标期间,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saic.gov.cn/)公示存在“经营异常信息”。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法规对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要求、规定。 |
4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5 |
资格审查方法 |
资格后审,资质审查以采购人及见证律师最终审查结果为准。 |
6 |
报价有效期 |
公开报价后90日历日 |
7 |
磋商保证金 |
(1)形式:银行汇票、电汇、支票;以电汇形式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接受现金形式递交的磋商保证金。 (2)金额:贰万元整。 (3)提交时间:2018年11月17日12: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交纳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单位:山东兴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民生银行济南东城支行 开户行账号:626384710 (4)磋商保证金的提交单位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5)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电汇(或转账)凭证开标现场进行核验,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8 |
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U盘一份。 |
9 |
装订方式 |
胶装,供应商必须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中的有关文件分别装订成册(胶装),并在首页编制“响应文件目录”,并在响应文件正、副本书脊处印制供应商名称。 |
10 |
踏勘现场 |
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勘察工地现场并出具勘察证明,否则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勘察现场时须携带:投标单位加盖公章的现场踏勘确认单原件(附件十四、现场踏勘确认单)及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以确认勘察现场人员身份。 |
11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
1、时间:2018年11月19日13时30分-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女子学院办公楼第三会议室。 |
12 |
公开报价 |
1、时间:2018年11月1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女子学院办公楼第三会议室。 |
13 |
节能、环保要求 |
(1)按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2)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政策填报; (3)加分幅度: ①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价格分加分幅度:4%; ②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技术分加分幅度:4%; |
14 |
中小微型企业有关政策 |
(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规定执行: 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2) 按照《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 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 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制服、消防设备和特种车辆采购,在项目评审时,对其产品给予8%的价格扣除。 ②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政府采购项目,应当以相适应的采购方式采购或给予 6%的价格优惠扣除政策,优先面向监狱企业采购。 ③监狱企业生产或提供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等,可给予 6%的价格扣除。 (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
15 |
联系方式 |
若有疑问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兴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邵龙 汪欣欣 电 话:0531-82970551 E-mail:zbyb82029088@163.com 开户单位:山东兴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民生银行济南东城支行 开户行账号:626384710 财务地址:济南市工业南路100号三庆枫润大厦512室 |
一、说明
1.定义
1.1“采购人”系指山东女子学院、山东平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兴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3“竞争性磋商小组”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临时组织。
1.4“成交供应商” 系指由竞争性磋商小组经磋商确定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
2.合格供应商
2.1 资质要求: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2 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
2.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占股及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竞争性磋商项目同时报价,否则报价均无效;
2.4 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
2.5 济南市之外的山东省外和山东省内企业必须满足山东省和济南市对外地企业在济南市开展业务的相关规定。
2.6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报价费用
无论报价过程中的方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4.竞争性磋商文件组成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由竞争性磋商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5.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和修改
5.1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可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澄清要求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
5.2采购代理机构对收到的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或其他适当的形式予以答复,发给要求澄清的供应商。答复中包括所提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5.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任何时候,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用补充文件的形式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该澄清和修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修改将向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供应商发出,供应商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认同。
5.4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报价的截止与公开报价时间,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或其他适当的形式通知各供应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通知。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报价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三、响应文件编写
6.报价语言及计量单位
6.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6.2供应商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6.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翻译文件,必要时可以要求提供附有公证书的翻译文件。
6.4除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6.5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竞争性磋商小组有权要求其限期提供加盖公章的翻译文件或取消其报价资格。
7.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三部分组成,供应商必须将响应文件上述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并在首页编制“响应文件目录”。
7.1资格、资质证明文件部分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经理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全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5)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参与本项目投标期间,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saic.gov.cn/)公示存在“经营异常信息”的承诺,并提供有效截图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7)投标主体信用记录证明截图加盖公章【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的规定,各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或"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等渠道查询查询投标主体信用记录,并打印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近2年(2016年度、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9)2018年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0)2018年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纳税的完税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主管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格式自拟,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1)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
(12)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需扣除的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证明材资料,证明资料不全者不予以确认:
12.1《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声明函》表格后附;
12.2主管部门出具的《小微企业类型划分认定表》原件;
12.3 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的复印件;
12.4 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12.5 如供应商为残疾人企业,请提供相关承诺函原件。
注意:供应商对提供的以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评标过程中可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进行复核,若发现有不实之处,按无效投标处理。其中第(1)-(11)条为必备条件,若无则资格后审不合格,则不参与下一步评审。
7.2 商务文件部分
(1)报价函(格式见附件)
(2)磋商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3)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格式见附件):
a、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施工机构图;
b、项目经理简历表、承建类似工程情况介绍;
c、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承建类似工程情况介绍;
d、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及其它辅助说明资料、施工力量部署。
(5)近三年竣工的类似项目一览表(格式见附件,并提供合同复印件);
(6)目前在建工程一览表;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7.3施工组织设计部分(格式见附件)
(1)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工艺及方法;
(2)各部分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
(3)工程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
(4)劳动力安排计划;
(5)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6)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7)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8)施工进度计划及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9)施工总平面图及进度图表;
(10)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8.响应文件装订
8.1供应商必须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中的有关文件分别装订成册(胶装),并编制“响应文件目录”。
8.2装订方式:胶装(不按要求胶装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9.报价要求
(1)成交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所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不可抗力以外的一切风险;最终报价的综合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2)报价币种为人民币;竞争性磋商小组不接受可选择的报价方案和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报价方案和价格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3)本次报价非一次性报价。供应商将有再次报价的机会,每次报价均应书面确认;竞争性磋商过程中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书面通知所有参与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据此进行再次报价;对总报价进行调整时,单价按相应比例浮动,单价浮动后所采用货物(服务)的标准不得变更,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与报价文件正本不符,以公开唱价的报价一览表为准;如果大写的金额和小写的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的金额为准;供应商须提供分部分项综合单价和报价总价,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5)工程所用材料由供应商购买,但材料产地品牌须报甲方同意后才能进行采购,材料产地、品牌、质量、价格必须经采购人验收确认。
(6)各供应商依据技术要求及供应商二次细化并经原设计单位确认的施工图纸,并根据设计施工方案按照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采用工程量清单固定综合单价形式报价。
(7)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中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供应商均应填报,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供应商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中,在实施后,采购人不予支付供应商理解有误及漏项的费用;
(8)工程量清单报价须知:人工单价、规费、税金执行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鲁建标字[2016] 39号等四个文件明确我市2016版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相关事项通知(济建标字[2017]1号),同时执行济建标字[2017]2号文、济建标字[2018]1号文、济建标字[2018]3号文。社会保障费包含在总报价中。
10.响应文件编写方式
10.1供应商必须将响应文件(一份正本、三份副本)中的有关文件按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并在首页编制“响应文件目录”。
10.2 供应商应准备四份响应文件,一份正本和三份副本以及单独密封的唱价一览表 三 份。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严格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如果单独密封的唱价一览表与响应文件正本有差异,以唱价一览表为准;响应文件中的唱价一览表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唱价一览表为准;三份唱价一览表不一致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10.3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用A4幅面的纸张打印,且在书脊处打印供应商名称。
10.4 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文件,其报价被视为无效报价。
10.5 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11.响应文件签署
11.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及各附件)、唱价一览表上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投标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报价将被视为无效。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或加盖公章。
11.2 响应文件骑缝处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法人签字。
11.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才有效。
11.4 响应文件复印件部分需逐页加盖公章。
11.5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上、响应文件正本指定的位置上加盖公章,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正本指定的位置上签字或盖章。
12.响应文件密封和标记
12.1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副本密封送达,并在封面明显处注明以下内容(格式见附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电子版\样品(如有)
供应商名称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12.2 为方便公开唱价,请供应商将三份“唱价一览表”单独密封,并注明唱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与响应文件同时提交。
12.3 每一密封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于 X年X月X日X时X分时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12.4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对响应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13.磋商
13.1本次采购项目的磋商保证金:
(1)形式:银行汇票、电汇、支票;以电汇形式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接受现金形式递交的磋商保证金。
(2)保证金金额:贰万元整。
(3)提交时间:2018年11月17日12: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交纳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单位:山东兴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民生银行济南东城支行
开户行账号:626384710
(4)磋商保证金的提交单位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13.2未中标的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3.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
13.3.1提供的有关资料不真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13.3.2参与竞争性磋商后供应商撤回报价或者退出竞争性磋商活动的;
13.3.3公开报价后供应商撤回全部或者部分响应文件的;
13.3.4损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合法权益的;
13.3.5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评审专家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13.3.6经竞争性磋商小组认定有故意哄抬报价、串标或者其它违法行为的;
13.3.7宣布评审结果前样品撤离展示区的;
13.3.8成交供应商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签订合同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的;
13.3.9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的其它情形。
13.4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没收磋商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上缴国库。
14.报价有效期
14.1从报价之日起,有效期为90日。报价函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称为非响应报价,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
14.2特殊情况下,在报价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应当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
四、响应文件递交
15.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5.1 起止时间:2018年11月1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 点:山东女子学院办公楼第三会议室。
15.2 供应商代表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如因特殊原因需推迟报价截止日期的,则按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15.3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报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16.响应文件签收
16.1 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响应文件签收证明。
16.2 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报价不予接受。
16.3 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报价截止时间后不予退还。
17. 响应文件修改与撤回
17.1 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17.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17.3 撤回报价的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17.4报价有效期内不得撤回响应文件,公开报价仪式后撤回报价的行为将被记入不良记录名单,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8.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8.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18.2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
18.3开启响应文件后,供应商再对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提出异议的。
五、公开报价与磋商
19.公开报价
19.1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报价。公开报价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单位、供应商和有关方面的代表参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9.2 公开报价时,由供应商代表和见证律师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经供应商签字确认,见证律师对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公证。
19.3 工作人员当众拆启响应文件,唱价员宣读供应商名称、报价和其它主要内容。
19.4 记录员将唱价内容分项记录。
20.竞争性磋商小组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其成员由采购人及有关方面的专家等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竞争性磋商小组严格按照《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规定组成,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将在公开报价前随机抽取确定。
21.磋商原则
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2.评审方法
本次竞争性磋商为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分细则详见附件。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本项目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直接确定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23.初步评审
23.1公证人员或工作人员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初步检查。资格性检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报价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填写资格审查表并签字确认,以备磋商小组核对。
23.2符合性检查:指依据调整后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响应的报价是指报价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23.3竞争性磋商:竞争性磋商小组将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每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竞争性磋商。在竞争性磋商中,竞争性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竞争性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
23.4供应商进行再次报价。竞争性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情况,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以及商务条款进行调整,并将调整事项以书面形式发给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调整后的要求再次以书面形式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
23.5 最终报价后,重大偏离不允许被修正,但竞争性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报价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3.6 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对响应文件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1)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
2)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中未签字、盖章的;
4)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
5)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6)响应文件组成不全、缺少材料的;
7)未经财政部门核准,提供进口产品的;
8)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9)未全部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3.7 竞争性磋商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响应文件中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
24.响应文件的澄清
24.1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竞争性磋商小组有权向供应商询问。竞争性磋商小组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内容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竞争性磋商小组可拒绝该报价。
24.2如竞争性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竞争性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经竞争性磋商小组取得一致意见后,可将该报价视为无效。
25.综合评分
25.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25.2无论在评审过程中或其他任何时侯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 恶意串通报价的;
4) 其他任何有企图影响磋商结果公正性的活动。
26.确定成交供应商
竞争性磋商小组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直接确定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27.评审过程保密
公开报价之后,直到签订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意向等,均不向供应商或者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
28.供应商瑕疵滞后的处理
28.1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综合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则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一旦该供应商被拒绝或被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供应商依序替代,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供应商承担。
28.2 若已经超过质疑期限而没有被发现且已经签订了相关的合同,之后才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经竞争性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再行审查认为其在技术、必要资质等方面并不存在问题而仅属于商务方面存在瑕疵的问题,且若一旦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采取类似效果的处理措施将对本次采购更为不利,在此情形下准备考虑维持结果,竞争性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该存在瑕疵的供应商提供特别担保金用以承担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若其拒绝提供该等担保或所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足要求金额,竞争性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并且应当决定取消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采取类似效果的措施。
29.特殊情况下的处理方法
29.1废标
在磋商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29.2如出现供应商达不到法定数量、全部落标、串通投标、报价均超项目预算以及供应商互相诋毁,导致磋商小组无法评审时,磋商小组有权停止磋商,否决所有投标,采购人有权改用其它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六、授予合同
30.成交通知书
30.1评审结果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山东女子学院官网上公布,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发布成交公告,不再以书面方式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30.2 在报价有效期内,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联合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0.3《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1. 签订合同
31.1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
31.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竞争性磋商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1.3不按约定签订或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成交服务费与公证费
32.成交服务费
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成交服务费壹万伍仟元整。
33.公证费
成交供应商须按照成交金额的0.1%交纳见证费(不足伍佰元的按伍佰元收取)。
八、处罚、质疑
34.处罚
34.1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公开报价后在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报价;
2)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4)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成交供应商不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6)供应商其它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
35.质疑
35.1供应商对磋商活动事项(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有疑问的,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本项目所称磋商过程,是指从采购项目磋商公告发布至成交结果公布的全过程,包括磋商文件的发出、报价、开标、评标、成交结果公布等各程序环节。
35.2供应商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被质疑人提出质疑,超过期限不予受理。
(1)供应商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对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磋商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未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其未参加后续采购活动,不得对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
35.3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被质疑人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质疑书副本。否则,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电话、邮编等;
(二)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三)具体质疑事项与请求及法律依据;
(四)事实与理由,并提供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翻译人员签名并注明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五)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应当加盖公章与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一并提交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无法提供证件原件的,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复印件,并签字或者盖章。
35.4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35.5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投标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5.6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
九、保密和披露
36. 保密和披露
36.1供应商自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担本采购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采购获得的信息向其他人外传。
36.2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的人员或与评审有关的人员披露。
36.3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成交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十、政府采购政策
37、小、微型企业
供应商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涉及的产品属于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部分,涉及部分价格将做扣除,须提供:
a.《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声明函》(见附件)、《中小微企业认定表》;
b.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的复印件;
c.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注:①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6%的扣除。
②供应商必须按规定提供上述资料,否则评分时不予价格扣除。
3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的,涉及部分价格将做扣除,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后附)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39、根据相关政策,以下产品给予价格扣除后参与综合评审(如有):
1)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给予6%的价格扣除;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
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
40、节能、环保产品
(1)按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2)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按照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清单填报。
(3)属于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保产品的,按以下幅度进行加分:
加分幅度: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价格分加分幅度:5%;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技术分加分幅度:5%。
注:供应商必须按规定格式填写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和节能产品明细表(见附件),并提供有效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和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评分时不予加分。
同时为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的,不重复享受加分政策。
十一、解释权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
第三章 项目说明
山东女子学院教学实训中心钢结构及采光顶招标技术要求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长清区大学科技园大学路以北、紫薇路以东山东女子学院校内。
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19539.99㎡,地上六层,地下一层,层建筑高度24.9m。钢结构总面积约为886㎡,其中钢结构采光工程面积约为464㎡;钢结构楼梯共4挂,其中钢结构直梯1挂,钢结构螺旋楼梯3挂。(具体尺寸详见图纸)
3、资金来源:自筹。
4、采购人:山东女子学院、山东平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招标范围:
招标施工图纸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山东女子学院教学实训中心钢结构及钢结构采光顶等工程所涉及的材料采购、保管、运输、检验试验、施工及技术措施、成品保护并通过相关验收、保修及后期服务等工作。
三、工期要求:
2019年6月30日前竣工并同时满足总包单位的进度要求。
四、质量要求:
满足合格标准并同时满足总包单位的质量要求。
五、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潜在供应商;
2、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和幕墙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以往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实施能力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或"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等渠道查询查询投标主体信用记录,并打印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
5、参与本项目投标期间,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saic.gov.cn/)公示存在“经营异常信息”。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法规对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要求、规定。
六、其它:
1、采光顶部分需深化设计及图审审核的由投标单位承担。
2、钢天沟需要深化设计,设计及施工费用由投标单位承担,报价时综合考虑。
3、报价应包含所有材料及工程的检测、复试费用(例如四性试验及其它等),此项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
4、报价不包含总包配合服务费,此项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5、投标人应对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详细的踏勘。
6、施工中使用的材料必须为国家一级品牌,主钢架材料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Q345B级,质量标准符合《低合金结构钢技术条件》(GB1591-88),采光龙骨材料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Q235级,质量标准符合《碳素结构钢》(GB/T700)。施工所用一切材料必须提供材质证明单及材料复验检测单并选送样品,经甲方核可,并经甲方、监理认可后,才可正式施作。
第四章 合同格式
山东女子学院教学实训中心
钢结构及采光顶工程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建设单位(甲方):山东女子学院
总包单位(乙方):山东平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分包单位(丙方):
采 购 代 理 机构: 山东兴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建设单位(甲方):
总包单位(乙方):
分包单位(丙方):
为明确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 总包单位及分包单位三方的责任,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建设、总包、分包三方就各自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元
其中暂列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元
工程竣工结算值不包含暂列金额。
总包配合服务费由甲方承担,由甲方直接向乙方支付。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成交通知书
3.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响应文件
10.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建设单位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建设单位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协议一式 拾 份,建设单位伍份,总包单位贰份,分包单位贰份,招标代理机构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四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建设单位:(公章) 总包单位:(公章) 分包单位:(公章)
住所: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的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合同专用条款是对合同通用条款中有关条款的补充、删改或具体化,应对照合同通用条款中同一编号的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如果本合同专用条款与合同通用条款之间有不同之处,以本合同专用条款为准。本合同不予否定的(或提及的)通用条款视为认同,其余的条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中的《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执行《通用条款》第2条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 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济南市的地方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章、规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执行国家、省市现行的市政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施工技术标准、建设工程施工操作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以及有关建筑质量、安全施工、建筑材料备案证制度等有关文件、规定。
建设单位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由承包商自行解决
国内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的约定: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提出标准及规范(含国外标准),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4.图纸
4.1建设单位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提供施工图纸 1 套,不含竣工图纸。
4.2建设单位对图纸的保密要求:若有需要建设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无
二、三方责任、权力与义务
1、建设单位责任
1)、负责现场的协调和管理,处理总包单位、分包单位之间的相关事宜。
2)、负责及时向分包单位支付工程进度款及尾款。
2、总包单位的工作
1)、负责对分包单位进场后的现场施工管理、服务、配合、协调工作。
2)、负责现场临时水电的统一管理。
3)、在不妨碍承包人优先使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分包人使用总包现场内的施工机械、脚手架等设备。
4)、对分包单位工程款支付,有签字权;参与对分包单位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确认。
5)、总包单位负责该分包资料的保管和交档案馆的归档工作。
3、分包单位的工作
1)、负责组织与建设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图的会审及技术交底、方案的报批与确认,处理解决相关的技术问题。
2)、有完善工程管理机构,并将本项目主要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名单和联系电话号码,在进场后7个日历天内,报送监理、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
2)、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等承担全部责任。
3)、遵守总包单位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制度,服从总包单位和建设单位的管理,做好分包范围内的现场文明施工,卫生清理工作。
4)、及时向建设单位、总包单位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及工程进度报表并对报表的正确性、完整性负主要责任。
5)、自行组织和配合与监理的预检、隐检、材料检验、试验等达到工程合格标准所要求的一切工作,隐蔽验收须同时申请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参加,并提供满足专项验收要求的所有技术资料。
6)、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工艺流程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7)、负责自行施工范围内的建筑垃圾的清理,并负责运至发包单位的制定消纳地点。
8)、负责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负责。
9)、按照规范及当地市档案馆要求及时填报桩基工程的各种相关技术资料,并将填报的各种资料(包括竣工所需要的资料)及时、完整的提供给总包,并对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三、界面界定和工序交接验收约定
1、界面界定:
2、工序交接验收:总包单位 部位施工完毕后,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前道工序(总包单位施工的部分)进行交接验收,三方验收合格并签字后,分包单位进行施工。
四、工程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1. 分包单位就该项分包的工程质量向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承担直接责任。
2. 任何由于分包单位的材料使用不当或材料不合格、或施工工艺、方法不符合要求、施工程序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工程隐患,分包单位应承担全部责任。
3.分包单位承揽的工程质量标准应该满足国家相应的规范标准,并满足总包单位和建设单位的要求。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本工程为综合单价合同,已综合考虑了为完成本合同内容所有的成本、利润、管理费、技术处理费等在内及其他一切风险费用,在合同执行期间及有效期内,除响应文件或合同另有约定外,综合单价固定不变。
23.2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15日内,预付工程款合同额的10%;
(2)工程主体完成后付至完成工程量的80%;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工程量的90%;
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并提交所有资料后28日内付至结算价款的95%;
剩余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2年后14日内支付。
(3)中标单位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合同额的10%)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并且结算审计完成后付清。
23.3对于因实际情况出现签证、追加项目、变更等原因新增的综合单价,合同中有对应或类似的清单项目价格,参照其价格取定;若合同也没有对应清单项目的,其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按中标的取费、人工、材料、机械等提出适当的新增价格,经发包人、监理、审计、审核后,报发包人确认作为工程计量和结算的依据。
25.工程量确认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承包人按第26条提供已完工程量报告一式 六 份。
26.3结算以审计部门审计为准。
六、材料设备供应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28.1.1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原则上均由分包人负责采购,采购前必须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认可;对于主要材料,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有权进行考察后再予认可。
28.1.2所有材料进场使用前,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出材料质量检验申请,经检验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材料检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准在现场堆放,必须立即运出现场。
28.1.3工程所用材料,凡属结构工程用料必须由承包人按规范要求进行复试,且每批进场材料均应复试。所有材料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质量有怀疑而提出复试,承包人应进行复试。
28.1.4材料经复试若不合格,不得使用,已使用在工程上的必须返工清除,其复试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同时承担发生的返工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1.5工程材料进场后,承包人应按相关规定妥善保管,若保管不善导致材料变质变形而不能使用,其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七、工程变更
31.1工程变更按以下原则执行:
31.1.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1.1.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1.1.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分包人提出按中标的取费、人工、材料、机械等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建设单位、监理、审计审核后,报建设单位确认作为工程计量和结算的依据。
31.1.5工程变更的工程量和现场签证的工程量以建设单位、分包单位、监理工程师签证的工程量为准。
八、风险约定
1、分包单位材料涨价及政策性文件调整,由分包单位承担,单价不予调整;
2、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建设单位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超过12级以上台风时才予工期才予以顺延,费用由各方各自承担。
九、工程验收及结算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分包单位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总包单位及建设单位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2、双方约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资料 套。
3、总包单位在接到分包单位竣工验收申请后,及时组织建设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参加竣工验收。
4、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并达到合同要求的标准并且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来往帐目结清后,以及分包单位按要求提交的资料及竣工结算经审计单位审核并出具审计报告后,建设单位进行分包单位竣工尾款的审批和结算。
十、违约责任:
1、分包单位不配合总包管理,不服从总包单位现场的领导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2、分包单位造成总包单位现场设施:临时道路、场地、水电管线的损坏,分包单位应按照损坏的实际损失如数进行赔偿。
3、分包单位提供总包单位的技术资料字迹模糊不清、数量不够,总包单位有权退回或拒绝收集。分包单位确保分包工程的验收合格。
4、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质量进行全面管理,如造成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总包单位负连带责任;
5、在保修期内如分包单位未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完成保修工作,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可自行派人进行维修,其维修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度的1.5倍金额,单方有权直接从质量保修金中扣除;
6、工期违约约定:
十一、其它约定
分包单位使用总包单位材料、机械、场地、临时水电费用双方友好协商如下:
十二、质量保修
1. 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建设单位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 在质量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分包单位在接到总包单位或建设单位(包括建设单位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通知(包括电话通知)后 小时内,分包单位派人进行及时维修。完成时间另行约定。
3. 质量保修金支付:在保修期满后由建设单位进行支付。
十三、合同终止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如因分包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在分项节点工期,延误20%以上时),或质量明显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或从迹象表明乙方已无力再完成本工程内容时,建设单位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保留追诉权。结算按已完成合格工程量造价的 %进行结算。
十四、 合同争议解决
当任何两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合同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 拾 份,建设单位伍份,总包单位贰份,分包单位贰份,招标代理机构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四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建设单位(签章) : 总包单位(签章) : 分包单位(签章) :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署: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署: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署:
年 月 日
第四部分 工程质量保修书
建设单位(全称):
总包单位(全称):
分包单位(全称):
为保证 (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及分包单位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证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缺陷修复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责任期
质量保修责任期,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责任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5 年;
3、装修工程为 2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2 年;
7.其他约定:
8.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修复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收到修复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复。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复,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复,修复费用从保留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留金的支付
工程保留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5%,本工程约定的工程保留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 。
(五)保留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质量保修责任期满且无责任事故后将保留金返还承包人。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修复事项 : 无。
本工程质量保修证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建设单位(签章) : 总包单位(签章) : 分包单位(签章) :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署: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署: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署:
年 月 日
第五章 附 件
附件一:报 价 函
山东兴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研究,我方决定参加项目编号为SDXLCS-01-2018-1029的采购项目。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报价一览表三份。
2、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方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
3、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你们有选择成交供应商的权利。
4、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5、我方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成交服务费、公证费,遵守贵机构有关竞争性磋商的各项规定。
6、我方的响应文件自公开报价之日起有效期为90日。
7、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供应商单位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年 月 日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山东兴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我公司 (职务或职称) (姓名)为我单位本次报价授权代理人,全权处理此次山东女子学院教学实训中心钢结构及采光顶工程(项目编号:SDXLCS-01-2018-1029)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一切事宜。
全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三: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人民币(万元)
磋商前基础报价 |
大写 |
|
小写 |
|
最终报价 |
大写 |
|
小写 |
|
措施费报价 |
大写 |
|
小写 |
|
人工单价 |
|
质量标准 |
|
质保期 |
|
承诺工期 |
共 个日历日。 |
对磋商文件 的认同程度 |
|
注: 1、供应商必需将报价填写在报价一览表中;(本表开标前仅需填写基础报价) 2、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本表报价必须与工程预算书一致; 3、最终报价后,工程量综合单价按比例相应调整。 4、本表须另外单独密封3份,公开报价使用。 |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四: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
4.1 计价表格组成
4.1.1 封面
投标总价:封-1
4.1.2 总说明:表-01
4.1.3 汇总表:
1 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2
2 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3
3 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4
4.1.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表
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表-05
2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表-06
4.1.5 措施项目清单表
1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表-7
2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表-8
3 措施项目清单分析表:表-9
4.1.6 其他项目清单表
1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表-10
2 暂列金额明细表: 表-10-1
3 材料暂估单价表: 表-10-2
4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表-10-3
5 计日工表:表-10-4
4.1.7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11
投 标 总 价
采购人:
工程名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 标 人: (单位盖章) |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
编制人: (造价人员签字并盖专用章) |
编制时间: 年 月 日 |
总 说 明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表—01
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单项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其中 (元) |
暂列金额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规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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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
|
|
表—02
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单位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其中 (元) |
暂列金额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规费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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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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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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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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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计 |
|
|
|
|
表—03
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其中:暂估价(元) |
1 |
分部分项工程费 |
|
|
1.1 |
分部分项工程1 |
|
|
1.2 |
分部分项工程2 |
|
|
… |
… |
|
|
2 |
措施项目费 |
|
|
2.1 |
措施项目费(一) |
|
|
2.2 |
措施项目费(二) |
|
|
3 |
其他项目费 |
|
|
3.1 |
暂列金额 |
|
|
3.2 |
|
|
|
3.3 |
计日工 |
|
|
3.4 |
总承包服务费 |
|
|
4 |
规费 |
|
|
5 |
税金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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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工程费用合计 |
|
|
表—0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 : 第 页 共 页
表—05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工程名称 : 第 页 共 页
2
、对于具有市场成活报价的项目可不提供分析表。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一) |
|
|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二)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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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
工程名称 :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 率(%) |
金额(元) |
备注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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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合 计 |
|
|
注:1、本表适用于以“项”计价的措施费,供应商可自行增加项目。
2
、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内注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办法)。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
工程名称 :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
计量 单位 |
工程 数量 |
金额(元) |
综合 单价 |
合价 |
其中: 暂估价 |
|
|
|
|
|
|
|
|
|
|
…… |
|
|
|
|
|
合 计 |
|
|
注:1、本表适用于以“综合单价”形式计价的措施项目,供应商可自行增加项目。2、综合单价分析表使用
措施项目清单分析表 |
工程名称: |
|
|
第 页 共 页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组成 |
综合单价 |
人工费 |
材料费 |
机械费 |
计费基础 |
管理费和利润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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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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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子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金额(元) |
备注 |
1 |
暂列金额(不包括计日工) |
项 |
|
详见暂列金额表 |
2 |
暂估价 |
|
|
|
2.1 |
材料暂估价 |
|
|
详见材料暂估价表 |
2.2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
|
详见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
3 |
计日工 |
|
|
详见计日工表 |
4 |
总承包服务费 |
|
|
详见总承包服务费表 |
合计 |
— |
注:材料暂估单价进入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暂列金额明细表
工程名称 :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暂定金额(元)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 计 |
|
|
注:此表由采购人填写,如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定金额总额。
材料暂估价一览表
工程名称 :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材料名称、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单价 (元) |
备 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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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注:1、此表由采购人填写,并在备注栏内注明暂估价的材料拟用在哪些清单项目上及其中采购人拟自行供应的材料,供应商应将上述材料暂估单价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
2、材料包括原材料、燃料、构配件等。
表—10-2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注:1.此表由采购人填写,供应商应将上述专业工程暂估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2.备注栏中应当对未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是否采用分包做出说明,采用分包方式的应
当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依法招标方式选择分包人。
计日工表
工程名称 : 第 页 共 页
编号 |
项目名称、型号、规格 |
单位 |
暂定数量 |
综合单价 |
合价 |
一 |
人工 |
|
|
|
|
1 |
|
|
|
|
|
|
|
|
|
|
|
人工小计 |
|
二 |
材料 |
|
|
|
|
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材料小计 |
|
三 |
机械 |
|
|
|
|
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机械小计 |
|
总 计 |
|
总承包服务费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 :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项目名称及服务内容 |
项目费用(元) |
费率(%) |
金额(元) |
|
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1 |
|
|
|
|
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2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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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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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合 计 |
|
注:1、对发包人供应设备、材料进行服务的费用计费基数为发包人供应设备、材料的总价。
2、竣工结算时按实际分包工程、供应设备、材料的总价进行调整(总承包服务费已在合同中包干的除外)。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率 (%) |
金额 (元) |
|
|
1 |
规费 |
|
|
|
|
1.1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
|
|
|
1.1.1 |
环境保护费 |
|
|
|
|
1.1.2 |
文明施工费 |
|
|
|
|
1.1.3 |
临时设施费 |
|
|
|
|
1.1.4 |
安全施工费 |
|
|
|
|
1.2 |
工程排污费 |
|
|
|
|
1.3 |
社会保障费 |
|
|
|
|
1.4 |
住房公积金 |
|
|
|
|
1.5 |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
|
|
|
|
2 |
税金 |
|
|
|
|
|
|
|
|
|
|
合 计 |
|
|
材料汇总表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
材料名称及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1 |
|
|
|
|
|
2 |
|
|
|
|
|
3 |
|
|
|
|
|
4 |
|
|
|
|
|
5 |
|
|
|
|
|
6 |
|
|
|
|
|
7 |
|
|
|
|
|
8 |
|
|
|
|
|
9 |
|
|
|
|
|
10 |
|
|
|
|
|
11 |
|
|
|
|
|
12 |
|
|
|
|
|
13 |
|
|
|
|
|
14 |
|
|
|
|
|
人机汇总表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附件五:施工组织设计
1、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具体要求是: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应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1)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2)劳动力计划表
(3)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1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机械或 设备名称 |
型号 规格 |
数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额定功率(KW) |
生产能力 |
用于施工部位 |
备注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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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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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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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附表2
劳动力计划表
项目名称: 单位:人
注:1、供应商应按所列格式提交包括分包人在内的估计劳动力计划表。
2、本计划表是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为基础编制的。
附表3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供应商应提交的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磋商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成交供应商还应按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
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分项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
3、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
附件六: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
附表1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附表2 项目经理简历表,承建同类工程情况介绍
附表3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承建同类工程情况介绍
附表4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附表1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项目名称)工程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已承担在建工程情况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原服务单位 |
项目数 |
主要项目名称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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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本工程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我方保证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 本表可按同样格式扩展 |
附表2
项目经理(建造师)简历表
(项目名称)工程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职务 |
|
职称 |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
担任项目经理年限 |
|
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编号 |
|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在建或已完 |
工程质量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表可按同样格式扩展
附表3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项目名称)工程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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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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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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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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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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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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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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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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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在建或已完 |
工程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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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4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材料
(项目名称)工程
注:
1、辅助说明材料主要包括管理机构设置、职责分工、有关复印证明资料以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辅助说明资料格式不做统一规定,由供应商自行设计。
2、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另附(与本响应文件(即报价文件)一起装订)。
附表五:
主要建筑材料、安装主材表
序号 |
材料设备名称 |
型号 规格 |
数量 |
国别 产地 |
品牌 |
生产厂家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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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可以相同格式扩展 |
附件七:近三年类似业绩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规模 |
发包人名称 |
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
合同价格 |
开、竣工日期 |
工程质量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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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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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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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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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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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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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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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近3 年类似工程的经营业绩,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应按上列表格格式准确填写此表。
(3)有无获奖工程,请注明获奖情况。
附件八:财务状况表
1、资产总额 |
万元 |
其中 |
固定资产 |
万元 |
流动资金 |
万元 |
2、负债总额 |
万元 |
其中 |
长期负债 |
万元 |
流动负债 |
万元 |
3、最近二年每年完成的工程的合同金额和本年预计完成合同金额 |
年度 |
年完成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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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目前承担的工程的大概合同金额 万元 |
5、年最大施工能力 |
6、请附上审计报告、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认为有必要的其它财务资料 |
附件九:响应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格式及响应文件封皮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电子版\样品(如有)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加盖供应商公章 |
响应文件封口格式
请勿在 年 月 日 时(开标时间)之前启封 加盖公章 |
附件十:评分细则
评分因素 |
满分 |
得分标准 |
价格 分 |
投标报价 |
30分 |
以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
技术部分 65分 |
施工方案 |
35分 |
1、施工方案先进及合理情况; 2、工序安排合理情况; 3、工期进度及控制点设置合理(结合施工横道图),满足工期要求情况; 4、机械设备是否满足工程需要情况; 5、劳动力组织均衡情况; 6、质量保证体系可靠情况; 7、针对项目实际,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和解决方案。 以上7项,评委根据方案描述酌情打分,每项满分5分。 |
设备材料 |
18分 |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施工所用的设备材料技术指标性能是否符合采购人要求及国家环保要求,质量可靠,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彩页、检测报告等)。 |
安全文明施工 |
4分 |
1、保证现场安全生产措施,评委根据方案描述酌情打分,0-2分; 2、保证现场文明施工措施, 评委根据方案描述酌情打分,0-2分。 |
服务承诺 |
2 分 |
有服务承诺、内容全面且有保障措施的得2分;有服务承诺内容但无保障措施的得1分,没有服务承诺的不得分。 |
质量保证措施 |
2分 |
根据质量保证措施酌情打分,最高得2分。 |
班子配备 |
2分 |
根据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同类项目经验以及整个项目班子的人员配备是否合理进行评判打分,0-2分 |
质量目标 |
2分 |
质量目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
商务部分 5分 |
企业业绩 |
3分 |
自2015年1月1日以来的合同金额100万以上类似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规模界定),每份得1分,最高3分。 须同时提供合同原件,否则不得分。同类项目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
标书制作 |
2分 |
根据标书制作是否规范,对技术部分的描述是否准确,对技术参数是否提供了足够的官方(制造商)证明材料等方面进行考虑,0~1分; 为鼓励节能环保、节约资源,响应文件采用双面打印的得1分。 |
备注:
1、商务标计算按报价人最终报价计算。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报价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供应商的每次报价均不得高于采购人预算,且最终报价不得超过磋商前报价,否则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3、得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四舍五入。
4、为防止低于成本报价,供应商的最终磋商报价低于所有供应商的最终磋商报价算术平均值90%的,该供应商的报价分为0分,且其最终报价不计入基准值的计算,重新计算基准值进行评比。
附件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等(如有)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供应商名称(公章):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货物,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年 月 日
(二)从业人员声明函
供应商名称(公章):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工业和信息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公司从业人员数为______。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年 月 日
(三)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的复印件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明细表(如有)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序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单价 |
单位 |
数量 |
合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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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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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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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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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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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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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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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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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十二:无违规违法声明
致山东兴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①。
特此声明。
如果以上声明不真实,我方全部承担虚假响应(投标)的责任,并接受依法施行的处罚。
供应商(供应商)全称: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附件十三:承 诺 函
致山东兴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郑重承诺,在参与 项目投标期间,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saic.gov.cn/)公示存在“经营异常信息”。
后附网站截图。
供应商全称: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十四、现场踏勘确认单
现场踏勘确认单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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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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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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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授权 踏勘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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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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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在此加盖投标人公章)………………………………
现场踏勘确认回执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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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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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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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总承包单位)现场确认 |
负责人签字: |
盖章 |
踏勘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
备注:供应商技术人员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踏勘现场,将本表原件附在投标文件最后一页,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