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处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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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3-09 点击数:
为提高资产管理处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营造为学校发展服务的良好环境,在处室形成热情、规范、高效的工作作风,资产管理处服务承诺如下:
一、讲究职业道德,廉洁自律,不徇私情,公开公正地处理接办事宜。
二、实行政务公开,公开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要求,提高工作透明度。
三、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部门间合作,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
四、对外来办事人员热情接待,服务周到,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使用文明用语,不用忌语,树立良好处室形象。
五、对来电、来信及来处室办事的人员,实行首问负责制。对不属本部门、本岗位职能范围内的事务,应负责向来访者说明情况,并主动介绍、联系有关部门和人员,不得以“不归我管”一推了之。
六、对各单位的申办事项,做到一事一答,不拖延和模糊答复,不需经主管领导批准的申办事项应立即予以答复,需经领导研究的申办事项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回复。
七、每月到教学、科研、后勤等单位进行1—2次调研活动,帮助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
八、保持办公室整洁美观,工作人员着装得体大方,举止文明端庄。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在办公室喧哗、闲聊、吃零食、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等。
投诉电话:资产管理处:86526166